观点:足协限薪在寒冬中多此一举 与其抱怨不如监管
稿件来源:足球报
记者陈永、贾岩峰报道 限薪政策是此次足协职业联赛新政策的焦点所在,其中限薪政策规定如下:“国内球员在2019年11月20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为新合同,税前顶薪不超过1000万人民币,入选国家队球员上浮20%。U21球员税前年薪不超过30万人民币,如达到出场标准则不受此限制,具体方案将由职业联赛联合工作组研究发布。外籍球员在2020年1月1日之后签订合同为新合同,新签工资不得超过税后300万欧元。”
此外,中国足协明确表示:“严格执行香河会议“四大帽”政策!”
“严格监管:球员个人工资奖金年度申报制度;第三方财务审计;足协会同公安部、税务总局、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加强对俱乐部财务监管;违反规定的俱乐部,将处以罚款直至取消注册资格的处罚,球员将受到禁赛处罚。”
国内球员1000万限薪在去年便已经出台,这个不算是新闻,新闻是U21球员税前30万人民币的限薪,以及外援税后300万欧元的限薪。
限薪政策的根本在于去泡沫化,这一点中国足协可谓是殚精竭虑,不但规定了普通国内球员的限薪,连U21球员、外援都考虑进去了。
首先说一下U21球员限薪的问题,其实这个提案恐怕是非常熟悉中国联赛情况的圈内人士或者俱乐部人士提出的,原因很简单,目前中国年轻球员普遍存在拿到高薪之后忘乎所以肆意挥霍的现象,为此有的球员水平原地踏步,有的球员更是大幅度下滑,可以说,每个俱乐部有关年轻球员不职业的新闻,随随便便都能举出一大把,喝酒、抽烟、熬夜,乃至醉驾、彻夜不归等情况,开动脑筋可劲想,都能在现实中找到案例,让人忍俊不禁之余又一声叹息。
但记者从内心里是不支持限制投入、限制薪酬、限制奖金等这些政策的,原因很简单,中国足球的泡沫化其实是恒大启动(1000万美元先生孔卡的引进,以及超高薪引进国内球员,还有高薪囤积年轻球员)、上港助推(浩克和奥斯卡等球员的引进)、天津权健和华夏幸福再添一把火,国安、鲁能、一方等俱乐部被动跟随,最终形成燎原之势的。
但目前,除了恒大,上港等豪门其实都已经透露了支出在减少的迹象,天津权健已经变为了天海,河北华夏幸福目前的投资也转变为稳健,北京国安、山东鲁能2019赛季二次转会的引援标准也表明他们连跟随都无力了。
市场已经开始趋于理性,那么足协再出台限制性政策其实有点多此一举。
不过,既然政策都制定并公布了,完善可能才是重点所在,个人认为,对于外援的限制过于一刀切,其实此前的超级外援政策未尝不可,或者限制外援年度总薪酬税后2000万到3000万,让俱乐部自由搭配,或许更好一些,或者转会和薪酬总支出合并限制。
U21球员的限薪,足协明确表示有出场标准的限制,这一点值得肯定,但记者认为,至少应该增加一项:U21球员代表中国国少队进军世少赛(16岁的时候),以及U21球员代表中国国青队进军世青赛(19岁的时候),同样应该作为突破限薪的两个标准,而且以成绩为界定,基本可以杜绝国字号的寻租空间。
其实,包括国脚上浮20%的规定也值得商榷,或者说需要进一步完善,因为单单按照目前的表述,“国脚身份”的寻租空间实在是太大太大了,尤其是目前确定本土教练执教,这样的规定无疑让本土教练面临极大的压力。
其实,关键仍旧是监管,中国足协表达了监管的决心,但是通过内援调节费这个简单的案例,我们对于足协的监管很难持有信心,所以,目前限薪,包括限制投资、奖金等措施,成败的关键就是监管,有效监管的话,政策即便不甚合理却也可以保证公平,无效监管的话,政策反而会导致职业联赛陷入混乱——遵守政策的会受到损害,不遵守政策却也不会受到惩罚的反而获益,政策最终反而变成惩善扬恶的恶政。
这里其实就要说一下最近的一个热点事件,足协官员谈恒大夺冠和国家队的关系,其实这段话一定是有语境的,目前流出的肯定是“断章取义”,但即便有语境,这样的话语也不适合,因为恒大凭什么不维护自身俱乐部的利益呢?有冠军不去争夺,还是职业俱乐部吗?与其对恒大抱怨夺冠无意义,不如真正开动机器,联合公安、税务、外汇等部门,好好地监管一下包括但不限于恒大的职业足球俱乐部,那样才真正有意义,那样的话,“四个帽子”才不会变成“四个笑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