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恒大被罚并非针对庆典 中超公司应修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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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广日运动+ 张喆

4月9日,中超联赛召开董事会与股东大会,会上通报了一些俱乐部的商务违规行为。其中,针对恒大俱乐部于去年最后一轮中超结束后的夺冠庆典中出现了违规广告,中超公司做出了扣减其分红5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决定。对此,恒大足球俱乐部于今天上午发出官方公告,对中超公司的处罚提出严正抗议。这到底是怎样一回事?

为什么现在才出处罚决定?

广州恒大是在去年12月1日在天河主场以3比0击败上海申花,第八次夺得中超联赛冠军后举行所谓的“夺冠庆典”。

由于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中国足协新赛季的启动工作一再延后,中超公司2019年度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议也不得不推迟到4月9日通过视频方式举行。会议内容主要涉及2019年联赛分红方案,会议向所有参加2019年中超联赛的俱乐部通报了《2019年中超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上,中超公司还通报了几家俱乐部因为违反《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商务管理规定》扣减 2019年的分红,其中有的是比赛装备问题,有的就是出现了与中超联赛赞助商有竞争关系的广告。其中广州恒大是因为在去年最后一轮比赛结束后的夺冠庆典中出现违规广告,为此广州恒大被扣减分红50万元人民币。

处罚与恒大举办“庆典”无关

近年来,广州恒大俱乐部没到赛季结束前的主场比赛,都有举办“夺冠庆典”活动的筹备,但从来没有得到过中国足协和中超公司的批准。

2019赛季最后一轮恒大主场对申花,当时恒大只要拿到1分就能夺冠,因此俱乐部曾向中超公司提出过按惯例于赛后举行庆典,但中超公司并未有任何回应。为此,恒大俱乐部决定为响应广大球迷要求,自行在比赛结束后组织相关活动,活动并未对当天中超的比赛完整性造成任何影响。

事实上,12月1日赛后的恒大夺冠庆典持续时间很短,不到20分钟,期间在体育场内跑道上安排了花车巡游活动。不过,由于当时火神杯并没有被中国足协带到现场,中国足协也没有任何官员在场,因此这场所谓的“夺冠庆典”并非官方认证,最多算恒大集团组织的一场赛后球迷活动。

此外,恒大俱乐部还表示,自己根据中超公司的要求全程配合了于2019年12月7日在上海进行的中超颁奖典礼。

此次中超公司这次向恒大施行处罚的依据是“恒大在夺冠庆典中违反了《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商务管理规定》”,并非恒大举行庆典本身。因此,外界翻出2018赛季上港的故事来质疑中超公司厚此薄彼并无必要。

恒大到底违反了那一条规定?

《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商务管理规定》是中国足协于2018年2月修订的。

其中第二章《中超联赛赞助商独家权益的保护》中的《第十五条》规定:“比赛日当天,除中超公司同意发布的广告以及中超公司统一举办的赛场推广活动外,赛场内(包括但不限于围栏、墙体、体育场跑道、沙坑、观众看台、贵宾包间、各类功能房、体育场通道及相关区域、体育场上空等一切跟比赛有关的区域)不得出现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条幅、旗帜、模型、展架、地铺、海报、气球等)的广告或变相广告,更不能出现有悖国家法律或规定的文字、标语、画面。”

另外,其中第十三章《违规处理》的《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中超比赛日赛场内权益》的第二点规定定:“中超比赛日当天的赛场内,如LED广告、球门两侧3D地毯等出现了缺失、遮挡、损坏、误播、漏播、未按要求布置或发布等,以及违反《中超联赛商务开发产品类别保护通知》或未经中超公司批准增加非中超赞助商、合作伙伴的广告,一经核实,中超公司有权对相关俱乐部予以每项目每次扣减参赛费50万元的处罚。”

以上两点应该就是中超公司这次向恒大方面作出处罚的具体依据。这意味着,只要恒大当时在夺冠赛后自办的“庆典活动”,被中超公司认定为属于他们举办的“比赛日”统一官方活动范围内,则恒大在现场出现的一切未经审批的自主广告都属于违规。

根据目前外界的判断(中超公司并未在对恒大的处罚公告中明确提及),中超公司认为恒大违规的主要是“庆典活动”中花车巡游部分,花车的车身上出现了“世界五百强”、“恒驰汽车”等广告字样,这一部分恒大是没有向中超公司报备的。

恒大的抗议能有效吗?

同样依据《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商务管理规定》的第十三章《违规处理》,其中《第四十二条》规定:对于任何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中超公司、各赛区组委会、各中超俱乐部均应及时采取措施制止或避免违规的出现。任何俱乐部及俱乐部官员、教练员、球员一旦违反本规定,相关俱乐部同意承担违规责任并接受处理。违规处理的流程为:

(一)出现违规情况或疑似违规情况后,中超公司将根据比赛监督、商务监督等相关人员的报告、照片或相关视频等,在赛后第一时间核实违规行为。

(二)一经核实,中超公司将根据第四十三条规定对相应俱乐部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进行通报。

(三)如果违规俱乐部对处理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在违规处理通知发出后的48小时之内向中超公司提交书面申诉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四)如果俱乐部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书面申诉文件,中超公司将报董事会或股东会、董事会授权的机构进行审议,并将审议结果和处理决定告知相应俱乐部,审议结果为最终决定,俱乐部不得再提出申诉。

显然,恒大俱乐部目前已经按照上述规定及时向中超公司提交了书面申诉文件,而且对外正式发出了抗议公告。至于中超公司什么时候以什么形式就恒大的申诉组织审议,目前就不得而知。当然,从上述条文规定来看,一旦中超公司审议维持原来处罚结果,恒大将无法再次提出申诉。

事实上,赛场内打未申报广告这事上港去年也有过,球童球衣上的广告违规罚单也是50万。上港俱乐部后来根据规定申诉了,中超董事会开会后将罚单降到20万。

客观来看,中超公司对商务权益的日益严格维护,对于中超品牌的健康运作绝对是好事。对恒大来说,50万的处罚也并非什么大数目,但依法维权的事情是必须做的。今后,更多的中超俱乐部都应该利用法律武器与中超公司合作,毕竟各中超俱乐部都是中超公司的股东之一,不能屈从于中超公司背后中国足协的行政指令。

中超公司既然有法可依,则更应该及时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处理这些涉及商务权益的纠纷。在目前涉及“庆典活动”这类定义模糊的事件上,中超公司是否应该及时修订《管理规定》,让广大中超俱乐部能早日“知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