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媒:中超降薪俱乐部不发声 亏到心痛也不愿出头
稿件来源:齐鲁晚报 见习记者 季禹
中超、中甲及中乙联赛迟迟无法开赛,这让球员降薪成板上钉钉。据悉,不久前中国足协已经将职业俱乐部球员减薪指导意见初稿发给各级俱乐部,以征求意见。不出意外最终的指导方案将在本周出台,阶梯式减薪是最有可能实施的方案。
阶梯式降薪成可能方案
4月9日的联赛筹备工作视频会议上,中国足协曾就国内职业俱乐部球员、教练员减薪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在当时发布的公告中,规定了减薪周期从2020年3月1日至2020赛季联赛开赛日。同时公告表示,原则上一致同意俱乐部和球员在充分协商的情况下实行全队统一标准的合理减薪。
不过对于具体如何落实减薪,该不该一刀切,却是一件比较复杂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任何形式的减薪或者减薪额度的多少,都事关俱乐部与球员及各相关方的重大利益。在此前会议上,就有代表针对“一刀切”这一操作起来比较方便的方案发表了不同意见。这些代表认为,目前各级联赛、同级联赛不同类型球员、中外球员间的薪资水平参差不齐,因此按统一额度减薪的办法不科学、不公平。
根据球员薪资水准按比例减薪显然更为公平一些,但此类办法须与复杂的累计递进计税规定挂钩,因此在操作方面存有相当难度。这也是中国足协不得不进一步讨论,并向各俱乐部征集意见的重要原因。
考虑到球队球员的构成不一,有外援、国脚、年轻球员等。各球员之间的薪资也各不相同,不宜一刀切,因此最有可能实施的方案是根据收入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降低比例。例如:年薪在59万元以下的不降薪;年薪在59万元至99万元区间的球员降薪10%;年薪在100万元至299万元的球员降薪20%;年薪在300万元以上的降薪30%。
根据中国足协相关人士透露,足协在推出“减薪指导意见”时遵循几个原则:首先,减薪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第二,减薪指导意见非强制性规定,俱乐部与球员在就减薪问题沟通过程中须严格尊重契约,减薪需要双方在友好协商的条件下落实;第三、国内职业足球俱乐部减薪也需在国际足联相关规则及指导意见框架下进行。
俱乐部不愿出头
球员降薪,很大一方面原因是为了缓解俱乐部在停赛期间的经济压力,帮助俱乐部应对经营困境。受疫情影响,不少俱乐部正面临“零收入,纯支出”的窘境。青岛黄海俱乐部总经理孙迪曾表示:“联赛不开打,招商赞助就举步维艰,然后球票包括方方面面的售卖也都是停滞的。所以说俱乐部原本还可以有一些收入,现在就为零,真的纯支出了。”
2019赛季,中超16家俱乐部的工资总额超过41亿元人民币,如果所有人按照最低标准10%来计算,那么中超总共省下的薪资就有4亿元之多。不过别忘了,各俱乐部的外援薪水才占据大头。据统计,2019年16队高达41亿的工资中,外籍球员的工资总和超过30亿元。毫无疑问,外援薪水绝大多数都属于最高一档,也就是减薪30%的标准。这样算下来,16家俱乐部可以省掉近10亿元,这几乎相当于一家中超豪门一年的开销。
即使减薪对各俱乐部有利,但实际想要推动这项工作却是困难重重。由于降薪政策不具强制性,因此并没有俱乐部愿意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亏到心痛,不愿出头,也不方便出声。”这是各俱乐部的普遍现状。
俱乐部不愿意出头,带头降薪的重任就落在了国脚身上。此前向国足全队讲话时,陈戌源表示,中国足协会倡导减薪,希望队员在突破极限、提高自己的同时,能够展现出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成为球迷和其他球员的楷模。对于减薪,陈戌源表态“希望国脚们带好这个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