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若宏运集团和辽足公司人格混同 需承担责任
文章来源:足球报
特约记者张翰然报道 在向辽宁省体育局、中国足协多次反映被巨额欠薪一事无果后,辽足的近二十名队员已经与辽宁瀛沈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代理委托协议,委托该事务所帮助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讨要欠薪。该律师事务所的辽足欠薪案主办律师王金兵昨天接受采访时表示:“球员们讨要工资的关键点有两个,一个是要查清辽宁宏运集团和辽足俱乐部是否存在公司人格混同;另外一个是需要中国足协进行仲裁认定辽足俱乐部的欠薪行为。”
在一般人看来,辽足俱乐部作为一家有限公司,一旦俱乐部破产解散,那么存在巨额欠债、欠税,早已资不抵债的辽足俱乐部很可能没有多少钱用来偿还高达7000万元以上的欠薪,球员很难拿到被拖欠的工资。
不过王金兵却认为,“如果正常运作下,一家俱乐部的投资人出资到位,资金运作很规范,最终破产的话,那么这个企业正常经营行为的确可以画上句号。不过从辽足俱乐部的经营行为来看,该俱乐部和宏运集团有牵扯不清的关系。辽足俱乐部的原法定代表人黄雁是宏运集团的高管,新更换的法定代表人张新建据说也是宏运集团的人。从公开查询的资料上显示,辽足俱乐部目前的大股东并不是宏运集团,而是一家北京公司,这家北京公司已经多年没有经营行为。从之前的一些案子来看,宏运集团应该就是辽足俱乐部的实际控制人。”
▲辽足的工商信息
王金兵认为,“从公司法的角度来看,一旦法院认定宏运集团和辽足俱乐部公司人格混同,宏运集团是要承担责任的。辽足俱乐部这么多年是有转会费、赞助费等收入,这些资金到底花在什么地方,去哪了,需要查清楚。此外,辽足俱乐部是一家股份制公司,拥有多个股东,而且有的拥有国资背景。”
“像辽宁省体育局就拥有辽足俱乐部的20%股份,那么俱乐部这么多年经营收入中就有一部分是国有资本,这些钱不能因为辽足俱乐部一旦破产就一笔勾销,资金的来龙去脉都会被查清楚。当然,这些资金的去向不能猜测,需要走法律程序,需要司法机关的干预,然后才能够查清楚。如果能够认定宏运集团和辽足俱乐部存在公司人格混同,那么即使在辽足俱乐部破产资不抵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宏运集团也有承担偿还球员欠薪的责任。”王金兵告诉记者。
辽足球员发现自己在个税APP上“被发工资”一事被曝光之后,辽足俱乐部原法定代表人黄雁表示,这是因为俱乐部准备为球员发放2019年前三个月的工资所以在税务系统上提前申报个税,但因为最终没钱没能开工资。不过,近日有辽足球员又在个税APP查了“被发工资”的情况发现,原来被开支截屏的税单又被莫名更改,大部分队员2019年1月工资收入在个人所得税APP中被改为了676.86元,纳税是0元。
▲辽足球员“被发工资”情况(via《球事儿》)
自己的个税明细为什么要被更改,而且没有人告诉球员?拿不到工资的球员想知道这是为什么?但是黄雁进行了否认,“这事我们肯定不知道,也不是我们改的,我们也改不了。”
据悉,辽足梯队有两名教练员通过退税近日完成了一笔300余元和一笔1000余元的退税,这样的操作委实让人一头雾水。球员近来发现个税APP纳税数据有变化,是申报过程出现问题,还是申报俱乐部改变了原来的申报方式。俱乐部是扣缴义务人,将数据进行了调整。球员的无中生有的工资本来没有个税APP上一开始显示的那么多,然后这笔工资的数据又被更改,辽足球员们疑问很大。
王金兵认为:“目前球员发现个税APP里的数据有变化,而且不是一次变化,球员要有知情权。既然球员自己没有进行调整,我觉得俱乐部作为球员工资的扣缴义务人,应该是他们进行了调整。当然,这里面的具体原因和真像,我觉得只能通过司法机关介入后才能查清。”
中国足坛欠薪并不是什么新闻,王金兵表示,之前的一些球员讨薪官司凸显了球员讨薪的难度。
王金兵说:“因为球员与俱乐部签订的合同既属于体育活动范畴,也属于劳动范畴,所以关于足球运动员的劳动仲裁比较复杂。球员与俱乐部签订的合同,既有劳动合同的性质,也有体育方面性质,体育方面则有奖金、奖励等方面特殊规定,普通的劳动仲裁可能不完全适用。从目前情况来看,辽足球员被拖欠的工资主要是2018年奖金和2019年的工资、部分奖金,作为中国足球甲级联赛的管理部门,中国足协有仲裁的责任,中国足协的仲裁委员会应该首先对辽足俱乐部拖欠工资的行为进行仲裁,判定辽足俱乐部拖欠球员工资,为球员们讨薪提供依据。”
球员讨薪的官司在中国足坛并不少,王金兵表示:“我们也查阅了球员李根此前和沈阳东进俱乐部之间的工资纠纷,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仲裁李根与东进解除合同,但没有就欠薪一事作出仲裁。劳动部门仲裁东进偿还欠薪,到了法院部门,一审李根胜诉,但二审却驳回了一审结果,法院认为东进是否拖欠李根工资,应该由体育部门来进行仲裁,而足协的仲裁结果就应该是最终结果,这也导致李根和东进俱乐部的工资纠纷一直没有结果。不过东进俱乐部在几年前已经失去了中国联赛的参赛资格,这样李根的案件就发生了变化,不再需要体育部门的中国足协仲裁,我觉得李根应该继续走法律程序讨薪。”
“所以说,目前情况下,中国足协并没有宣布辽足失去中国联赛的参赛资格,所以中国足协应该首先对辽足和球员工资纠纷一事进行仲裁,这是关键一步。中国足协认定辽足欠薪后,也许法院会认为这就是最终裁定。如果辽足解散、破产,那么球员走法律程序也许就不需要中国足协进行仲裁,而由法院直接进行调查宣判。”王金兵表示。
当一旦走法律程序,各方做出裁决确认辽足欠薪后,王金兵认为,球员们能否要回工资还是要看案件执行力度。王金兵说:“回到前面说的问题,球员要回工资的最关键方面,还是要证明宏运集团和辽足俱乐部公司人格混同,这样宏运集团才能够承担偿还欠薪的责任。此外,还要看案件最终的执行力度,也不排除执行力度有限,球员依然拿不到工资的情况。”
谈到帮助球员讨薪的进展,王金兵表示,“目前我们仍然处于收集证据阶段,从外围收集证据。未来需要查清的东西,还需要通过法律武器去弄清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