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报已委托律师发表声明 要求造谣者赔礼道歉
文章来源:足球报
记者陈永撰文 4月25日晚,新浪微博用户“李老师侃球”发布微博,内容包括《足球》报记者在内的多家媒体记者收受深圳足球俱乐部的好处费,受雇诋毁天海俱乐部与万通的股权交易等。
本人在第一时间向报社作出汇报,报社在咨询了法律顾问后,已就“李老师侃球”发布的微博发布了严正声明:涉及《足球》报的相关内容纯系捏造,相关人员的行为已经涉嫌民事侵权甚至刑事犯罪。
虽然“李老师侃球”一度通过编辑删除了“签名”图片随后又将该微博设为粉丝可见,但造谣滋事,岂能“一删了之”?
▲“李老师侃球”第一版造谣内容
4月25日晚9时接到信息之后,本人开始收集相关信息,包括截屏、录屏等各种方式,保留相关证据,总计相关图片总计留存22张,录屏视频2个,包含“李老师侃球”详细的用户名、认证资料、相关微博、微博配图的截屏及转存、两次编辑记录以及被编辑后撤掉的图片等等。
“李老师侃球”表示,图片来源于推特用户“深足冲冲冲”。而该推特用户为今年4月新注册用户,除了以上三则内容外并无其他推文,属于典型的“出口转内销”的网络造谣方式。
当晚11时左右,本人前往小区附近的派出所(济南)报警,派出所暂时认定的是民事自诉案件;26日凌晨1时,本人通过信箱向“济南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报警;凌晨2时,通过举报网站向“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进行了举报。
▲记者陈永已经通过多渠道维权
《足球》报也在全力维护报社及记者的声誉,本人向报社总编辑、国内编辑部主任明确表态:本人会向警方及网络监管部门报警,并愿意全力配合相关调查,以证清白,并期待对造谣者进行惩罚。26日零点43分,《足球》报官方微博发布了严正声明。
深圳市足球俱乐部则于26日凌晨1时1分发布了严正声明,同时在2时52分发布了更新的情况说明。
26日下午,记者前往济南泉城公证处,对微博用户“李老师侃球”的相关内容包括认证信息、微博内容、微博配图、微博编辑记录、通过微博编辑删除掉的图片等进行了公证,证据得以公证和留存。当日下午,本人签署《委托书》,授权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钟伟律师发表《律师声明》、并向相关侵权主体发送《律师函》。未来,本人将服从报社的一切安排,并配合各方的调查。
▲伪造“签名”(左)与记者本人签名(右)对比
作为《足球》报驻山东济南的记者,本人主要负责山东鲁能、河北华夏幸福、青岛黄海以及石家庄永昌四队的报道,同时也是报社的国家队跟队记者之一,有时也会根据报社要求写些采访到的中国足协方面的稿件。关于深圳足球俱乐部,唯一算得上有交情的是年初转会加盟深足的前山东球员王永珀,而本人从未与深圳足球俱乐部打过任何交道——竟会“上榜”“李老师侃球”微博中出示的收受深圳足球俱乐部的好处费的黑名单,纯属子虚乌有。
重新梳理“李老师侃球”的微博内容,尤其是这其中他出示的那张列举文章标题的相关图片,会发现他指控所谓的“深足现任老总花钱雇佣部分媒体诋毁天海万通”的内容,主要是三个方面:万通资金问题、起底王辉及合力万盛不良历史、揭露合力万盛官网欠款官司。也就是说,他所谓的“诋毁天海万通”的报道内容,是围绕万通及万通的财务状况的文章。
涉及万通,本人写过两篇文章,分别发在报社平台和个人平台,在此郑重声明:有关万通及相关公司的财务问题,无论是本人在个人平台或者《足球》报所撰写的内容,都是客观报道,且都有明确且权威的出处,有引用权威媒体报道的,有亲自查询公司相关财务资料的,更多的信息则是通过上市公司公开资料获得的(本人的业余爱好是财经领域),比如股本结构、股东研究,包括该上市公司公开发布的公告(质押部分)等等,所有信息来源清晰明确,经得起推敲和查证。
▲这篇记者在个人平台发布的文章,阅读全文请点击文末链接
在此将相关信息来源一一公布如下:
个人平台文章《万通接手天海前景:救活仅是第一步,活得好却要打个大大的问号》,全文符合《足球》报对个人自媒体要求,文中提及的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以及万通地产(上市公司600246.SH)均来自于《中国经营报》3月13日的报道《万通0元接手权健俱乐部背后:股票大量质押 卖地支撑利润》,作者蔡慧玲。
这篇文章是在天海转让之后发布的,属于个人平台对相关事件的正常分析,在文章中,记者表示,工资确认表两度延迟有了先例,所以此次股权转让可以特事特办,同时表示,如果天海和万通能够拿出足够的证据和充分的条件表明俱乐部完全可以正常生存,足协应该不至于过于苛刻。不过当时文章并没有引发关注,仅3人评论,唯一一名来自天津的球迷表示“很客观”,并给了一个赞的表情。
4月2日,本人在《足球》报发表《问询会投票定夺股权转让,天海谜题即将揭晓》的文章,再次提及相关资料:“2019年2月,万通控股以8.2亿转让万通地产10%股份,目前万通控股仍旧拥有万通地产20.3%股份,但已经质押16.71%,质押期限到2023年。”
▲这篇记者在本报发表的文章请点击图片阅读全文
内容来自于万通地产3月3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内容如下: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系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7,062,2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0%。截至本公告日,万通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343,315,769股,占持股总数的82.32%,占公司总股本的16.71%。
在所有报道中,本人一贯坚持严谨的原则。虽然本人已经多年不从事财经方面的业务或者报道,但依靠一些基础,以及孜孜不倦的查询,已经在全力保证报道的公正和客观。
从天海俱乐部开始零转让至今,本人参与撰写的相关稿件一共就是这两篇,却能登上这个受雇诋毁天海万通的榜单,难道是因为,万通的财务状况说不得?如实披露其上市公司公开的财务信息也是诋毁?
必须要说明的是,在整个过程中,《足球》报已经拿到了万通控股的两年财务状况的基本情况,同时也拿到了2019年主营收入的数字,但因为两个原因没有透露:
其一,本着报道必须有证据的原则,在没有看到真实的财务报表之前,《足球》报并不会进行相关报道,哪怕拿到的这些数据有着权威的信息来源,且非单一渠道来源,但因为是非公开信息,且本报非财经专业报,在这方面的报道一直非常非常谨慎。
其二,本报也在考虑万通控股的商誉问题,不愿意在我们不能亲自核实的数据上给万通控股造成不利影响,所以我们仅仅报道了公开的数据。
本报记者了解到,中国足协对万通控股的财务状况也非常了解,做了详尽的财务和市场调查,但他们同样是为了保护万通控股的商誉,一直没有对外透露相关信息。
不过,这些信息在4月1日的问询会上都做了详尽的介绍,在4月1日的问询会之后,万通控股介入天海的方式从投资变成了赞助。
之所以详实说明这些内容,只是想表明《足球》报在报道方面的客观和严谨,我们同时承诺,除非有公开资料,或者万通控股方面主动进行财务公示,否则我们未来仍旧不会披露这两方面的消息。
日前,《足球》报也向中国足协负责人进行了问询:为何迟迟不公布中国职业联赛的准入球队?为何在天海准入的事情上迟迟不做决断,以至于给其他亟需递补中甲的球队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对此,中国足协表示,足协也是想给天海准入提供更多一点的时间,如果天海能够达到准入条件,那么保持中超联赛的完整也是值得欣慰的。
中国足协同时对本报记者表示,在准入问题上,中国足协一直本着治病救人的策略在对待天海及其他中甲和中乙俱乐部准入问题的。
综上所述,“李老师侃球”表示包括《足球》报记者在内的多家媒体收受好处受雇诋毁天海俱乐部与万通的股权交易,实在是彻头彻尾的捏造。本报在第一时间发布严正声明后,也会进一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到底,所有的维权后续工作都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
我们相信,正义不会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