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评裁判】 什么样的场面让王老师金句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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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末,中超联赛结束了第 21 轮比赛的争夺,裁判员的一些判罚再次成为了焦点,随着 VAR 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比赛中,VAR 的介入时机也被多次提及,下面就看看资深国际级裁判王学智老师怎样为大家解读。

大连一方 VS 山东鲁能

争议判罚: 比赛 59 分钟,鲁能队的吉尔在禁区内绊倒了穆谢奎,主裁判果断出示黄牌并判罚点球,鲁能球员有异议,主裁判没有回看VAR。

王学智观点: 双方球员在禁区内接触的一瞬间,裁判员是在高速跑动当中,距离这球 20 米以上,他识别这个动作有一些盲目。

在双方争抢时的视线受阻,犯规接触点他看得不清楚,这个球是双方正常的碰撞,没有故意犯规的迹象,这个点球是一个误判。

上一轮亚泰和华夏的比赛中,在中场附近,伊尔马托夫的识别动作和这个是一样的,在禁区外也照样不吹。对犯规动作的识别就要看双方争抢的目的是在球还是奔人,这个动作是双方一次合理的接触。这个球他没有选择 VAR 回放,可能他对于自己的这次判罚过于的自信,或者可能视频助理裁判和他的观点一致。

河北华夏幸福 VS 上海上港

争议判罚: 比赛第 42 分钟,于海对拉维奇的一次犯规,裁判示意比赛继续,大约 40 几秒之后才形成死球,这时 VAR 提醒主裁判,于海对拉维奇的那次犯规应该判点球,主裁判在回看 VAR 之后判罚点球,距离那次犯规已经过了 1 分多钟。

王学智观点: 还是要看双方争抢中的动作,在快速激烈的对抗当中,这种身体接触是很正常的,这个动作应该是一次正常的碰撞,并不是一次犯规。事隔 1 分钟的情况下改判点球,时过境迁,而且是一个误判。

争议判罚: 在这个球的改判过程中,VAR 的团队在电视画面中竖起了大拇指,这是否合理?

王学智观点: 裁判应该秉承公平公正的立场,对待这件事,不应该有其他过分的举动。因为你是一个裁判团队,毕竟你是在执法,应该以规则为准绳,以犯规事实为依据。凡是目的在球的争抢性的动作,即便是双方身体有接触,也不该视为犯规。这里有一个问题,目前的中超赛场,是 “馅饼” 和 “地雷” 同在,球技和演技共存,不该点球的,裁判员判罚了点球,如果演技好,禁区内会摔,摔倒了就给一个点球,没摔的就没这机会了。

争议判罚: 比赛第 17 分钟,中场的一次拼抢中,王燊超踢倒了卡埃比,这个球,艾坤给了一张黄牌。

王学智观点: 这个动作是一个中国功夫的动作,这个球本来是在华夏队队员争顶的时候,王燊超故意踢了他的胸部,这个球应该视为严重犯规,向他出示红牌,把他罚出场。

广州恒大 VS 上海绿地申花

争议判罚: 比赛第 50 分钟,申花禁区内的一次打门,打在了恒大球员身上,这个球第一时间伊尔马托夫示意没有问题,但是 VAR 提示,他跑到场面查看了回放,改判恒大球员手球,给了申花一个点球。

王学智观点: 我感觉这个球就是天上掉 “馅饼” 下来了,这个球恒大球员背对射门球员,而且球打在未扩张的手臂上,手臂是自然的位置。在视频助理裁判干预后,伊尔马托夫的这个球也应该属于误判。

争议判罚: 比赛第 16 分钟,申花的进球有越位的嫌疑,伊尔马托夫选择回看 VAR,确认越位,判罚进球无效。

王学智观点: 这个判罚就是他带着 “扫雷器” 了,把这个排除了。他吸取了上一场执法时的教训,主动回看了 VAR。距离远的情况下,裁判员观察球员一般是靠运动服的颜色,差 60 多米、70 多米的距离,你要拿脚衡量是很难的,一般是以躯干为标准,脚启动在前,通过 VAR 和仪器矫正过来判罚也是可以的。但是,我的观点还是尽量减少 VAR 的使用频率。

在亚运会女足决赛,有一个助理裁判,越位的提示非常准,如果有可能的话,也可以在比赛中使用一批优秀的女足助理裁判。

北京中赫国安 VS 重庆斯威

争议判罚: 比赛第 44 分钟,斯威边路传中,卡尔德克进球,边裁举旗判罚越位,这个判罚是否准确?

王学智观点: 在同队队员传球的一瞬间,助理裁判的位置没有达到平行的位置。我认为这个球是个好球,因为他的身体有效部位没有越过对方防线,这个球应该是一个好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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