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大学体育法所长:足坛反腐不能仅止于大快人心
来源:体坛周报 作者: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所所长 姜涛
近日,聚焦足坛反腐的电视专题片通过多个平台播出,引发普遍关注,许多网友表示“大快人心”。以足协原党委书记杜兆才、原主席陈戌源、国足原主教练李铁出镜悔罪为标志,自2022年启动的足坛反腐终于走到盖棺论定阶段,披露出的诸多细节也让观者更直观地了解到,中国足球确实“水很深”。
针对足坛这种“系统性、塌方式”的腐败,此次反腐可谓力度空前。除官员以外,还有教练员、球员、裁判员、俱乐部高管等数十人涉案。尤其是作为中国足协最高管理者的杜兆才、陈戌源二人,就片中所披露案情来说,确实是“靠体育吃体育”,“靠足球吃足球”,公器私用,令人切齿。
足坛系列腐败案件,暴露了足协这样的单项体育组织治理的难题。这个问题不止中国有之,国际足坛也屡见不鲜。以国际足联原主席布拉特为代表,其“黑金”问题在世界范围内饱受关注,至今仍余有遗毒。尤其是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足球商业化的浪潮风起云涌,球员薪资和转会费水涨船高,在为整个行业“吸金”、提高收益的同时,也更加刺激了贪欲,加剧了治理的难度。单项体育组织虽然并非政府机构,但其所持权柄直接影响到整个行业运转的方方面面,事实上手握着一种公共权力。“金元足球”席卷足坛之后,这种权力有了更多、变大的“变现”机会,足协高官所面临的诱惑空前。
动用刑权力来打击足球腐败,是国际国内已有的通例。十多年前,老牌足球强国意大利足坛“电话门”事件中尤文图斯总经理莫吉获刑,中国足协前任高官南勇、谢亚龙落马,东方亮西方也亮,便是当时老球迷曾经热议的足坛旧事。足球本身是个游戏,在作为游戏的范围内,足协作为单项体育组织依其“行规”行事无可厚非,对违反行规者可以通过禁赛、扣除积分、取消准入等方式作出责罚。但如果发展到授受黑金、操纵比赛这样的程度时,就已经超出游戏范围,成为刑事不法行为,需要司法介入,追究刑事责任。
在群情激愤、万众痛斥足坛腐败的同时,坚持依法办案、保障涉案人员的诉讼权利、尽可能地做到办案公开,则是案件后续办理中需要艰难追求的目标。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陈戌源们随着公开出镜认罪,已经完成了某种所谓的“堕落加冕”,已被贴好了犯罪人“标签”。在这种情境之下,侦控方挟正义舆情,比辩护方更具对抗优势。同时,系列腐败中较多涉及贿赂行为,而贿赂行为的认定是公认的司法难题,尤其是在缺乏实物证据、大量依赖口供的那些案件中,能否坚守“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司法原则,真正依法审理,不枉不纵,是在接下来尚未审结的系列案件中需要主审法官冷静考量的法治价值。
对于广大球迷来说,更重要的是后陈戌源时代中国足球如何重新出发的问题。刮骨疗毒之后,中国足球并不能自然而然重获新生,仍然需要整个社会继续围观,继续拷问,足协高官为什么能拥有失控的权力,为什么能左右“泼天的富贵”。很遗憾,从1994年甲A联赛开始,中国足球职业化的努力已整整三十年,却仍然未能真正实现“管办分离”的基础目标。中国足协迄今为止,仍然在职业联赛中扮演着与民争利、甚至是主导着“切蛋糕”方案的角色,在这样的情势之下,怎能奢望其发挥好中立的管理者的职能?中超公司历任掌门人在系列腐败案中无一幸免,很大程度上也是拜“管办不分”所赐。是否尽快把职业联赛实质化,让俱乐部真正成为主人翁,足协不再参股,而只通过收取诸如团结基金这样的方式来用之于国家队、青少年足球、女子足球,是比如何让中超联赛撑下去更值得未来中国足协掌门人省思的问题。
足坛反腐不能比拟为在病人体内消灭癌细胞,以为消灭完了机体就健康了,对于中国足球而言,破立之间更难的是“立”。病树前头,万木何以回春,需要借此契机,真正痛下决心,去将异化为“官商”的足协彻底进行改制,理顺职业足球领域“分蛋糕”的机制,非此无法跳出死循环、周期律。